5月7日,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印发《山东省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实施方案(征求意见稿)》及配套《山东省新能源机制电价竞价实施细则(征求意见稿)》,面向能源监管机构、电网企业及发电企业公开征求意见。这标志着山东省率先开始公布136号文细则文件。
根据《方案》,山东将自2025年底前全面实现风电、太阳能发电等新能源全电量入市交易,通过市场化方式形成上网电价。改革采取"存量增量区别对待"策略:对2025年5月31日前投产的存量项目,执行0.3949元/千瓦时的过渡期机制电价;新增项目则通过市场化竞价确定电价,2025年首轮竞价将于6月启动,要求申报充足率不低于125%,通过价格竞争降低社会用能成本。
原文如下: